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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第二批商事调解员遴选公告

2023/06/08-10:15

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简称“商事调解中心”)系是首家设立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的商事调解机构。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源为依托,与境内外多家商事调解机构、商事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高等法学院校开展广泛的合作共建。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以《新加坡调解公约》为基础,借鉴吸收境内外商事调解机构先进经验,积极呼应“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为南亚东南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及云南自贸区的外资企业提供国际商事争议调解及延伸服务。

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日益提升。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二批商事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商事调解员若干名。

二、遴选条件

一)商事调解员任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并志愿从事调解工作;

3.自愿遵守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和工作办法;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调解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能保证其为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6.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7.经过专业的认证培训或商事调解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

8.能熟练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调解业务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聘任。

(二)商事调解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一项专业背景:

1.从事经济贸易、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2.从事商事调解或经济贸易实务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所在领域的行业规范和专业知识,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3.曾担任法官、检察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检察工作,任职审判员、检察员的时间不少于5年;

4.从事律师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声誉,担任执业律师时间不少于5年;

5.曾经从事立法、执法或其他法律实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遴选方法

(一)申请担任商事调解员的,应当提交《商事调解员申请登记表》和一份电子简历,同时附一至两名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资深从业人士或专业团体或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意见;

(二)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对《商事调解员申请登记表》和简历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相关书面材料上报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商事调解中心决定聘任的商事调解员,将颁发商事调解员聘书,列入商事调解员名册,并在商事调解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四、申请方式

本次商事调解员的遴选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推荐、自荐工作,2023年7月30日结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提交材料

1.《商事调解员申请登记表》,需加贴二寸免冠近照,并由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对其兼任商事调解员的意见加盖公章;

2.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

(二)提交方式

请申请人员将《商事调解员申请登记表》及附件材料的Word版和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处,文件命名:“×××调解员申请”。

(三)其他事项

商事调解中心收到材料后严格保密。如本次未获聘任,商事调解中心将不专门告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988412313

微信号:YZT91530

电子邮箱:RuiliCM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