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选定书
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
你中心受理的我方与 ( )瑞中调字第 号一案,依照《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方意见如下:
1.本案调解由 名调解员主持进行。
2.我方拟选任 作为本案调解员。
以上选任意见与对方不一致的,由你中心秘书长指定。
当事人:
年 月 日
调解员选定书
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
你中心受理的我方与 ( )瑞中调字第 号一案,依照《瑞丽中裁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方意见如下:
1.本案调解由 名调解员主持进行。
2.我方拟选任 作为本案调解员。
以上选任意见与对方不一致的,由你中心秘书长指定。
当事人:
年 月 日